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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批准消防员刘乃夫为烈士

2019-02-08 21:32: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记者叶昊鸣)记者8日从应急管理部了解到,应急管理部政治部7日批准在执行任务中为保护战友英勇牺牲的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消防员刘乃夫同志为烈士,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追认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8日上午,阿坝州隆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社会各界群众挥泪送别英烈。据介绍,刘乃夫,男,汉族,1994年2月出生,四川乐山人,共青团员,2011年12月参加消防工作,生前系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消防大队壤塘县中队战斗一班班长,三级消防士。 2019年2月5日17时15分,阿坝州壤塘县茸木达乡一民房发生火灾,该县消防中队奉命出动处置。返回途中,行至距县城3公里处的国道227线尕卡岭路段时,由刘乃夫同志驾驶的水罐消防车经过10余公里长下坡路段,因路面结冰湿滑失控,刘乃夫同志为保护车内其他5名同志生命安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车辆侧翻。刘乃夫同志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接到情况报告后,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表彰牺牲消防员刘乃夫的英勇事迹,妥善处理各项善后工作,并派工作组立即赴四川看望、慰问牺牲消防员家属和受伤的消防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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