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国债券正式纳入彭博巴克莱债券指数、首家外资评级机构获准进入中国市场后,本周内,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又现新进展。2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这是继2018年9月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后,熊猫债市场规则体系完善的重要进展。
熊猫债是指境外主体在我国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根据国际惯例,2005年起将其命名为熊猫债。近年来,熊猫债市场步入发展快车道。截至目前,通过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各类熊猫债超过3800亿元,发行超过1600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注册超过3400亿元,发行约1500亿元。
市场人士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4年戴姆勒股份公司注册发行首单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来,熊猫债发行规模不断上升,发行人数量和类型日益增多,投资人结构不断丰富。
此次发布的《指引》明确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中介机构等方面的核心制度安排:一是明确境外企业信息披露要求,提升业务操作性;二是明确募集资金使用应当合法合规。《指引》还强调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投资人应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
《指引》的制定和发布将从多方面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业内专家认为,通过出台《指引》对熊猫债业务相关要求予以明确,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运行效率,推动熊猫债市场规范发展;还有利于妥善处理好境内外市场在规则惯例等方面的差异,提升熊猫债市场发展活力。更重要的是,将提升熊猫债市场透明度,树立中国债券市场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吸引更多合规、优质的境外主体参与我国债券市场。
1月1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广东省直销企业约谈告诫会,采用集体约谈的方式,对注册地在广东省内的直销企业和获批广东直销区域许可的直销企业,以及广东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