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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规定:中小学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2019-01-28 15:02: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济南1月28日电(记者王志)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济南市教育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与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不将家长的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并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60分钟。

为合理布置作业,济南市明确,应采用“基础作业+弹性(特色)作业”的模式,“弹性(特色)作业”要体现分层、灵活要求,供学生自主选择。作业应当堂布置,不能只通过短信、QQ、微信等媒介布置作业,需书写的家庭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在电子设备上完成。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不将各种练习册、复习资料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使用。

根据意见,济南市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可布置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作业,如课外阅读、口语交际、探究活动、手工制作等阅读、实践体验类作业,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三至六年级学生晚上9点前、初中学生晚上10点前确有困难,不能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第二天向教师说明情况后可以缓交作业。寒暑假期间的书面家庭作业一般每天平均用时小学不超过90分钟,初中不超过120分钟。

济南市明确,作业批改以教师批改为主,学生互批、小组批改为辅,提倡教师进行面批。同时,提倡教师布置作业之前试做学生作业,以确保作业难度水平与课程标准要求一致且数量适当,并引导家长监督、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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