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月26日电(记者李浩)在陕西省神木市西五道巷15号坐落着一座古朴的清代院落——张氏“能忍堂”,这便是抗日英烈张友清的故居,常常有人慕名前来缅怀这位三次入狱、两度被判死刑的英雄。
张友清,1904年出生,陕西神木人。1921年考入太原山西省立第一中学,就读期间开始接触马列主义。1925年考入北平中国大学,不久,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年底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9年2月,张友清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同年6月,他在领导全市人力车工人举行“车潮”斗争中被敌探逮捕。1930年,被判死刑的张友清被营救出狱,是年10月调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后又被中共河北省临时省委任命为省委委员。
1931年2月至7月,由于白色恐怖严重和叛徒告密,河北省委和天津市委等党的组织受到破坏,一大批党的领导干部先后被捕,张友清也于1931年6月再次被捕入狱,关押在北平军人反省院(草岚子监狱)。张友清在狱中坚贞不屈,和其他共产党人一起建立了党支部,他担任支部委员,负责青年工作。这次被捕,张友清又一次被判死刑。
1936年9月,张友清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后任中共山西工委书记,积极进行党的组织恢复和发展工作,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救亡运动。
1937年10月,张友清任中共山西省委书记。1938年,中共山西省委改为晋西南区党委,张友清任宣传部长。这期间,他兼任区党委党校副校长,培训大批党员干部,还大力进行统战和武装工作,发展和增强了晋西南区的新军力量。
1939年,张友清任中共中央北方局统战部部长。1940年至1942年,敌后抗日根据地进入最困难的时期,张友清在北方局主管统战工作,并兼管妇委、青年工作,同时兼任调查研究室主任,有段时间还兼任宣传部长,1942年2月又任八路军前方总部司令部秘书长兼中共中央北方局秘书长。张友清任务繁重,身体瘦弱,常生病,且两条腿因为长期坐监狱、戴铁镣,行走相当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仍然长期坚持带病工作。
华商报社: 1月25日下午,西安市长安南路发生一起自来水爆管事件,我局民警在现场维持秩序,因贵报记者有出入警戒线行为,民警在制止过程中,与记者产生摩擦,并导致直播使用手机损坏
黑漆漆的郊口隧道里,此刻只有脚步发出的回响。探灯随着手臂摆动上下摇晃,前面人的身影拉得老长。5个人听着同伴的脚步,前后紧紧相随。 “嘿,这有冰!”眼前的冰势如长剑,悬在隧道正上方,随时可能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