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题: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胡璐、董峻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为什么要开展这项试点?如何推行这项试点?怎样防范和降低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农业农村部负责人20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落实“三权分置”,因地制宜推进试点
问:为什么要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在开展试点的过程中应重点把握什么原则?
答:在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途径。
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推进过程中应把握四个原则:一是落实“三权分置”,严守政策底线;二是遵循市场规律,发挥政府作用;三是因地制宜推进,循序渐进发展;四是强化风险管控,维护农民利益。
问: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在政策制度上有何亮点?
答: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实践,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在探索入股模式、风险防范、政策配套、产业扶贫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些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和举措,在指导意见中有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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