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财政部:增加地方债券不是放松管理 要严控债务风险(2)

2019-01-15 17:00:04    央视网  参与评论()人

三是加大专项债券对当前稳投资促消费的支持力度。指导和督促地方将专项债券资金重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方面,优先用于解决在建项目“半拉子工程”、存量隐性债务项目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等。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抓紧开工一批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暂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东北等地方也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把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时间尽可能往前提。

四是加强管理,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严格执行国务院文件要求,坚持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依法落实地方政府到期专项债券偿还责任,防控专项债券整体风险。这一条也是在专项债券管理当中再三要求和明确的。

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不意味着放松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要在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积极作用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前门开大了,堵后门要更严。

一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强化法定预算约束,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二是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强化监督问责,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三是完善专项债务限额规模全额管理,规范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落实偿还责任,健全专项债券风险防控机制。四是督促地方落实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要求,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阳光化”。实质上是指地方专项债券规模在增加,但是管理要规范,风险要防范。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