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 杨月) “尊重老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隐私,禁止歧视,尽可能尊重照护的老年人的意愿”“养老服务经营者提供的服务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禁止无关推销”……规范北京养老行业服务,1月11日,北京养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召开2019年第一次会员大会、理事会及会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养老行业协会章程》(修订稿)、《北京市养老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北京市养老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1月11日,北京养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召开2019年第一次会员大会、理事会及会长办公会。北京市民政局供图
据了解,2020年,北京将建设1000家养老驿站,实现老人“三边”即周边、身边、床边的全方位服务。北京目前在运营的养老驿站中,北京养老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占50%以上。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本次诚信自律和星级评定两个文件采取由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发布施行的方式,是北京市民政局一项重要改革,为全国首次。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治理功能。
“今后,北京市民政局将视改革的进程和行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将行业发展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国际交流合作等职能逐步交由行业协会来组织实施。”李红兵说。
会上还确定了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即调整会员入会方式,普通会员不再收取会费。协会与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和市场监管局注册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会议还选举增补副会长单位5家、常务理事单位8家、理事单位30家,选举产生新任执行会长,聘任专职秘书长,并由理事会批准产生新会员159名。
会上,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徐妍和协会秘书长李冬分别对诚信自律及星级评定有关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原评定办法中较关注养老机构床位规模、入住率、绿化率等“硬”指标,新《办法》对上述指标不再作硬性要求,更加注重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和制度建设等“软”指标,且将原本评星后一次性发放的补贴与相关指标挂钩,改为每半年发放一次,敦促养老机构以评促建,实现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据了解,下一步,协会将建立北京市统一的养老服务经营者诚信档案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设立诚信自律监督委员会和专门的诚信基金,对养老服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失信行为进行处理和通报,对模范执行公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养老、孝老、敬老业绩显著的养老服务经营者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接受北京市民政局等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北京养老行业协会是由北京市民政局主管,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有专业权威性和国际性的养老行业协会。会员大会结束后,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会议决议的有关内容面向社会进行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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