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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模最大“套路贷”案一审宣判 19人获刑(2)

福建规模最大“套路贷”案一审宣判 19人获刑(2)
2019-01-11 14:06:00 央广网

案件审理中,19名被告人中,除首要分子黄某某外,其余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在案发后退缴了部分赃款,进一步挽回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犯罪集团成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多次滋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正常生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各被告人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为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其中,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在犯罪集团中起主要作用,是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该案案情复杂,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结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等因素,最终两名首要分子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十四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以及罚金,其余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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