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期间,党员干部尤其需要注意“四风”问题,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纪律底线不能松。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纪执法。三是注重统筹结合,一体推进工作。为此,我们梳理了一份正确“过节指南”,请查收。
一、这些“常发病”,千万不要犯!
1、不能乱收礼
“礼尚往来”是中国的传统风俗,但是,有人把它当作了贪污的“遮羞布”,不知不觉就掉入了腐败的泥潭。所以,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正确把握好正常人情来往和收受贿赂的界限——礼品是不能乱收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及“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违反廉洁纪律。
2、不能乱送礼
有人收礼,也有人送礼。党员干部需要注意,礼品也是不能乱送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不能公款旅游
假期带上家人、约上知己外出旅游是件开心事。但是,党员干部要注意:报告制度要遵循,公款旅游不可取。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