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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3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12-22 16:02: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太原12月22日电(记者胡靖国、王井怀)22日,记者从山西省纪委监委获悉,山西省吕梁市3名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吕梁市公安局原副调研员、政治部副主任兼人事训练处处长马文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吕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原党组书记贺兴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以党组会议代替局务会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差旅费和住宅话费;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

吕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原总工程师兼办公室主任周瑞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差旅之机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规定程序推荐干部、发展党员、私自篡改个人档案资料;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购物卡;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贪污公款,涉嫌构成贪污罪;收受他人钱款,涉嫌构成受贿罪。

经吕梁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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