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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自主创新 成都高新区出台西部首个地方性法规(2)

2018-12-11 14:33: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此外,《条例》提出,制定和完善人才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为高层次人才在引进手续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户籍或者居住证以及出入境手续办理、住房保障、医疗服务、老人赡养、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条例》还结合示范区有关开放合作先行先试的最新成果,对开放合作作了规定,明确支持示范区整合对外交流和经贸合作资源,建设开放战略通道和对外合作平台,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相衔接、更便利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服务模式。

2015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国家批复的第8个、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把各项政策优势、体制机制优势上升为法律优势,有利于促进成都高新区在产业引导、科技创新、人才汇聚、开放合作等方面大胆试、大胆闯,将充分激发区域各类创新主体活力,为示范区建设注入持续强劲的动力、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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