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题:以宪法之力护航改革开放行稳致远
新华社记者
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后的首个国家宪法日。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回首现行宪法与国家同步发展、与时俱进的历史,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意义尤为重要。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82年颁布施行的现行宪法,自诞生之始就承担着为改革开放事业提供根本法治保障的神圣使命,确保改革开放始终是中国发展的时代主题。
从明确坚持改革开放,到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从明确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从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到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行宪法修改完善的历程,印证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时代图景。
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作为国家的根本法,看似“高大上”的宪法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幸福生活都息息相关。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只有全体人民尊崇宪法,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释放出宪法的强大力量,保障改革开放事业沿着法治轨道行稳致远。
无论是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还是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加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升到新的高度。从“关键少数”到基层群众,从法律工作者到莘莘学子,宪法权威铭刻人民内心,宪法精神在全社会生根发芽。
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庄严的国家制度,更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热烈生动的宪法学习课堂。当宪法文字“活起来”走入百姓生活,当“学宪法、守宪法”蔚然成风,每个公民都自觉掌握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宪法必将为改革开放事业和民族复兴伟业汇聚更大力量。
国家宪法日 为深入推进我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关于首个“12·4宪法宣传周”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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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拉萨12月4日电(记者田金文、王艳刚)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几千位群众来到拉萨市宗角禄康公园,观看法治文艺演出,学习、咨询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