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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汽车:企业冒进 监管叫停(2)

2018-12-04 06:30:00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然而,该项目在广州大学城试运营1天后,11月2日,广州市番禺区交警和交通局双双叫停该运营项目。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表示,“支持公司积极探索创新智能化营运模式”,“但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硬件、道路环境未完善之前,在大学城投入试运营,并邀请普通大学生参与路试,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该试运营项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暂停在大学城的试运营。”

番禺交警也表示,自动驾驶属于新事物,在未有相关法律出台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前,上路运行有不妥之处,例如出现冲红灯等违章行为时,如何处罚就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号称可以实现“L4级别的自动驾驶”,其实不然。记者采访专家了解到,“L4级别”意为高度自动驾驶,指车辆可以完全由人工智能来操作,无须人为介入。但记者体验发现,该车只能在限定路段的固定路线进行自动驾驶,和其宣传的“自动驾驶出租车”概念有出入。

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张希表示,“全国首辆自动驾驶出租车”的概念显然带有噱头成分,但此事也反映了市场对无人驾驶汽车的迫切情绪和行业竞争布局。

未获牌照已贸然“上路”

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17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建立可靠、安全、实时性强的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化平台,形成平台相关标准,支撑高度自动驾驶(HA级)”。计划发出后,各地相继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开放测试路段、发放路测牌照,自动驾驶技术及其应用呈现出持续升温的状态。

一方面,各地纷纷出台自动驾驶细则。2017年12月,北京市交通委联合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北京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制定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两个文件,规范推动自动驾驶汽车的实际道路测试。截至2018年11月,全国已有北京、上海、深圳等多个城市或地区,先后发布了地方性自动驾驶汽车测试管理规范或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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