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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立医院医生让患者到院外指定药房买药属实 处罚相关医生

2018-12-03 22:33: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青岛12月3日消息(记者王伟)针对央广网和中国之声新闻纵横节目近日刊发的关于“青岛公立医院医生让患者到院外指定药房买药问题”的报道,青岛市卫计委3日下午回复表示,报道播发后,青岛市卫生计生委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置。经调查,青岛市市立医院医生让患者到社会零售药店买药一事属实,青岛市卫生计生委表示,医生让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是错误的,责令青岛市市立医院进行调查处置。

据了解,青岛市市立医院已经约谈了本部消化内科、皮肤科和耳鼻喉科科主任及当事医生,对门诊医生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据事实根据医院规章制度给予全院通报和经济处罚。要求三位科主任在早会组织全科医生学习《青岛市市立医院关于加强院内药店管理的实施办法》并严格落实,尊重患者知情选择的权利,对患者进行充分告知。

对于媒体报道中提及的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区存在的问题,青岛市卫计委通报中表示,该院区第一时间组织医院办公室、门诊部、药学部、病人服务中心、医保办、医患沟通办等相关科室对文中涉及的问题(包括报道中提及的相关药品基本信息)进行调查落实,一经查实将严格执行医院相关处罚规定,同时对全院各科室再次重申《关于门诊病人外购药品的管理要求》。医院按照举一反三,加强整改的原则,参照北京、四川等地相关制度,对患者自备药品、医院外购药品使用与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要求对临床必需,使用医院目录外药品,医师严格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严格处方权限与外购处方监控,保障合理用药。

青岛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规范医院医生让患者到院外社会药店买药行为,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在2017年就出台《关于加强医院内社会零售药店规范服务的通知》,要求医院严格规范医生诊疗行为,落实知情同意制度,对病情确有需要但医院没有配备的药品,在充分告知、尊重患者意愿的前提下,由患者自行选择在社会零售药店购买。

据了解,青岛市卫生计生委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就诊病人到医院外社会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行为,日前下发《关于规范医院就诊病人院外购买药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院加强院外购买药品的管理,建立外购药品处方监控和定期公示制度,严格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加强行风建设,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和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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