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湖北省首次立法保护清江流域水环境 畜禽养殖乱排放最高罚5万元

2018-11-30 14:03: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武汉11月30日消息(记者张毛清 恩施台记者童思维)继立法保护汉江水环境之后,湖北省拟立法保护湖北境内长江第二大支流——清江流域的水环境。

近日,《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提交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清江发源于恩施州利川市齐岳山,流经恩施和宜昌所辖的10个县市,在宜昌市宜都陆城汇入长江,全长423公里,流域面积达1.7万平方公里。

目前,清江流域水污染问题主要集中在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短缺、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不当、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不达标等方面。为此,条例草案对规模化以下经营性畜禽养殖项目的排放作了详细规定,要求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否则,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立法保护清江流域水环境,对全面推进长江大保护战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