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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方向盘被判刑 震慑“任性”乘客不再“车闹”(3)

2018-11-30 12:01:07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细化定罪量刑标准,发挥法律导向作用

对于如何加强社会警示效应,减少司乘冲突发生,相关专家建议,进一步细化定罪量刑标准,发挥好法律的导向作用。同时,加强相关法律内容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守法意识。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天说,公交车乘客所实施的危害行驶安全行为,与危害飞机飞行安全的行为,性质上是一致的。在完善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规定时,可参照“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规定,明确以暴力手段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罪名,细化定罪量刑标准,在高速公路、桥梁等路段实施犯罪行为的,要从重处罚。

“可将抢夺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危害行驶安全的行为,与征信系统挂钩。”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张力说,建设全国出行征信系统,把乘客的各种不安全行为列入个人征信记录,将有过危险行为的乘客列为危险人物,通过限行、禁行对相关乘客予以规制,起到警示作用。

朱涛认为,还应加强对司机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保障,例如在公交车上安装安全门、配置安全员,并完善车辆应急预案。此外,可在公交车驾驶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他人不得随意靠近干扰驾驶员,并注明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向社会普及公共安全知识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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