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挖不动”的矿山谁之过?(2)

2018-11-27 21:31:0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柯天华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2017年4月18日,大邑县国土部门确曾召集包括金信达在内的几家企业负责人开会。会上大邑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段时间,省市环保部门到处都在督查,县里对采矿权一律不延期。柯天华说,采矿权有效期限所剩无几,已经没办法生产。

据悉,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后,金信达拥有采矿权的整座矿山都被大邑县国土部门关闭了。金信达提出的损失补偿诉求至今没有着落。

与金信达同期竞得大邑县砂石采矿权的还有阿城和长隆两家建材公司。阿城的砂石矿可开采量为86万立方米,有效开采仅100天,实际开采仅13万立方米;长隆的砂石矿可开采量为63万立方米,有效开采仅45天,实际开采仅1.2万立方米。

“我们拿到的不是净地,要先做农户拆迁、树木移栽、场地平整,雨季要停,雾霾要停,环保检查要停,几乎无法正常开采。”长隆负责人李建军告诉记者,当地国土部门无视这些客观因素,矿权到期后立即叫停采矿作业。

停工一年多来,阿城负责人张琨几乎每隔一天就要跑一趟政府。张琨说:“当初,大家跟着我干,现在我成了‘老赖’,被10多个投资人告上法庭,实在撑不下去了。”

3家企业表示,截至目前,包括订单丧失、资金利息、设备租金、人员工资、公司运营、矿山维护费用在内,停工已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2017年10月以来,3家企业针对大邑县国土局发出的相关“通知”“函”“决定”等文件,先后发起了9起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为何迟迟不执行?

记者调查发现,为尽量减少损失,3家民营企业均按规定提出了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但在长时间里得不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有效回应。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