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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开选任1.8万名人民陪审员

2018-11-27 17:01:04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成都11月27日电(记者吴光于)记者日前从四川省司法厅召开的四川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前,四川将完成1.8万余名新任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陪审员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孔祥贵表示,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较之过去,新任人民陪审员的年龄“门槛”将从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同时,学历“门槛”从原有的大专以上下降到高中。此次对选任机关也进行了调整,由以前的基层人民法院牵头负责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

“人民陪审员当选后,人民法院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人民陪审员熟悉岗位职责、诉讼程序、庭审技能等法律知识,以便其更好履职。但是否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并不是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必备条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学峰说。

据了解,有关部门将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其中随机抽选将从本县(市、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通过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我们欢迎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报名,也欢迎被随机抽选或受组织推荐的公民积极参与!”孔祥贵说。

据悉,包括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内的人员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况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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