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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因私行程车票费住宿费 人民银行福州支行副行长被通报

2018-11-26 11:00:0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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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银行系统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福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杨长岩公车私用等问题。 2014年3月至2018年6月,杨长岩分别报销公车私用产生的高速路通行费7次,因私行程住宿费29次,因私行程火车票费用31次,违规领取差旅费补助8次,金额共计17771元。杨长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上海清算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沈伟公款出国旅游问题。 2016年10月17日至27日,沈伟带队赴南非开普敦、约翰内斯堡开展研修,公务活动仅为3天半,其余6天全天安排旅游活动,沈伟参加了全部旅游活动,旅游活动产生的门票、导游费用转移至机票费用中进行报销。沈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郑州中心支行后勤服务中心科长左宪胜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3年1月至2018年5月,左宪胜经常驾驶公车上下班,下班后未按规定将车停放在单位,而是将车停放在自己居住地。左宪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原标题:人民银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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