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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多发 景区旅游安全亟须完善立法(3)

2018-11-26 07:30: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多种原因致伤害事件发生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相关报道发现,2017年以来,旅游景区因为旅游设施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共有19起,占全部人身伤害事故总数近20%,居于首位。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空中秋千、蹦极、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等,作为新兴旅游景点项目一方面吸引了大量游客,另一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李良义说:“一张门票很便宜,但是景区如果忽略安全因素,会造成很大经济损失。景区应定期对游览设施如索道、观光天梯、游船等进行检测、检修和维护,使之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对游览设施准确核定载客人数、承载重量、运行速度等,并严格执行。”

李良义认为,如果在这些旅游安全景区设备事故中因为设备检查不完善、监督不到位、制度不规范、操作人员违规操作等问题,容易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

郑向敏以玻璃栈道举例说,这种设备的问题在于没有责任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不管,旅游部门不管,体育行政部门也不管,在没有监管检查的情况下,玻璃栈道却大量修建,就埋下了安全隐患。

在旅游安全事件中,导致游客死亡人数最多的则是交通事故。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显示,2017年以来共发生旅游交通事故10起,死亡人数为70人。

在95起人身伤害事件中,有动物伤人事件13起、爬山致死致伤事件12起、自然灾害事故8起、突发疾病事故7起、溺水事故6起。

郑向敏分析认为,旅游安全事件这么多,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近年来景区游客人次越多,安全事件相应增加,从客观上来讲是成正比关系。二是旅游景区不够重视管理和安全防范的筹划,对旅游安全的风险评估不够精准,重视经济价值而忽视旅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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