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11月23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罗成标)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法院21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朝阳等5名被告人放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这是是西安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周至县检察院指控: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王朝阳为发泄私愤,指使、纠集其他集团成员手持砍刀、洋镐钯等多次对被害人巨某甲和魏某进行殴打,还翻入巨某乙家中用汽油将其停放在院子的一辆面包车引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对王朝阳、王攀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应当以放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本案中另有三名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周至法院将对其另案审理。
当日庭审历时9个小时,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具体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进行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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