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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患”日增,呼吁执法“升级”(2)

2018-11-15 15:01:0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记者调查了解到,一些犬主缺乏文明养犬意识,对相关的养犬管理规定视而不见。虽然南京规定了遛狗必须拴绳,否则将受到20—200元罚款甚至没收犬只的处罚,但据胡天乐介绍,平时执法巡逻发现遛狗不拴绳的现象仍然普遍。

一些市民表示担忧,不拴绳的狗成了城市里的“定时炸弹”。南昌市民谢雪珍想起曾被狗追赶的经历,仍心有余悸。“那天骑着电动车,突然就冲出一只狗,一路追赶我,吓得我腿脚发软,差点翻车。”

“遛狗不拴绳,等于‘狗遛狗’。”家住杭州景芳五区的孙大姐无奈地表示,那些遛狗不拴绳、引发冲突后甚至理直气壮打人的无良犬主,是在给所有的爱狗人士抹黑。“不拴绳的话,狗狗可能会不小心吓到或咬到别人,也可能不小心被路上的车撞了,责任是谁的?”

不少地方办理犬证比例较低。杭州某大型宠物店负责人芦亮表示,光顾其宠物店的10个顾客里,办过狗证的大概一成都不到,宠物们大多属于“黑户”。

  “升级”执法:约束不文明养犬

文明养犬意识不强、规则意识淡薄的背后,反映的是一些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约束不足,违法养犬成本低。记者从中部某省养犬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一些地市尚未有具体的养犬管理条例,相关管理部门在权责划分方面也比较模糊。

“不文明养犬行为总量多、随机性大,单靠行政机关管理‘势单力薄’。”胡天乐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整个南京市注册的犬只数量有14万只左右,但专职负责犬类管理的民警只有百余人。

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学林说,不能因为相关职责不清晰,在执法上“和稀泥”或推诿。“有必要把执法明确归口到具体部门,如果接到市民投诉,执法部门应该迅速、公正、严格地执法。”

他认为,拉网式、运动式执法仍然有存在的必要;城管、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有必要定期联合整治,严格打击、常态化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

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昶昶建议,可以通过养犬相关的行业协会加强管理和宣传,并选择基层单位居委会、小区、物业作为牵头部门,在基层单位起草“业主养犬公约”,共同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

“养犬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可能面面俱到,比如小区内居民可以在哪些范围、哪些时间段进行遛犬活动,这些细致的东西就需要基层组织来协调、协商,以此形成区域共识,对不文明养犬起到约束作用。”蔡昶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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