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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服兵役不能纵容 陕西出台措施联合惩戒(4)

2018-11-14 14:31:00    解放军报-中国军网  参与评论()人

“使用信用手段惩戒拒服兵役者,教育警示效果会更好。”随后,陕西军地30多个相关部门领导和负责同志坐在一起,研讨商榷具体事宜。

在省级层面使用信用手段对拒服兵役行为进行惩戒是一个全新课题。如何界定失信主体范围、制定哪些措施、涉及哪些部门、如何操作实施……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界定的问题。他们查阅大量法律法规条文,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文件中相关要求,在法律的框架下对失信主体的范围进行界定、明确认定责任并建立基础惩戒措施。为确保制定的措施切实管用,他们充分借鉴北京、上海等地对拒服兵役当事人的处罚措施和社会各界的舆论反响,多次修改完善,力求惩戒措施合法、合理、合情。

“依法依规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违法行为的代价和成本,可以持续推进凭觉悟自愿报名应征向依法服兵役的转变。”该省发改委领导认为,这是民众的呼声,也是依法治国、依法征兵的应有之义。

最终,陕西省25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并印发执行,在破解拒服兵役问题上挥出一记重槌,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

该省军区领导介绍:“备忘录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惩处手段,注重震慑教育,在当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社会中,能够起到约束警示教育的效果。”

记者翻阅《备忘录》看到,不依法进行兵役登记、预征对象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入伍后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等8类人员被界定为联合惩戒对象,这些人员将面临9条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其中包括限制招录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升学、限制评先评优、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的审慎性参考和限制等措施。各级兵役机关将建立履行兵役义务失信当事人名单,并将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供相关部门查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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