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土生万物。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而土壤污染防治则是关乎食品安全、公众健康和环境保护的大事。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共七章、九十九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该法的出台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也有助于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尤其是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体系,更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
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目前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而屡屡见诸报端的农产品重金属污染事件等也严重挑战着公众的神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我们立这部法,就是为了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桂龙说。
数十年磨一剑
1984年,我国出台了最早的环境污染防治领域的专门法律——水污染防治法,之后,又陆续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专门法律,但时至今日,土壤污染防治法才正式出台。
“从污染形成过程和环境法发展过程来看,这是比较正常的。”谈及为何土壤污染保护法姗姗来迟,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指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土壤污染是大气、水污染等污染物排放造成的,是这些污染物在特定地块长期累积形成的,由产生到出现问题通常会滞后较长时间;二是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不均匀性、不可逆转性和长期性等,常被称作“看不见的污染”,科学认识也要有个过程;三是大气、水污染等是源头,土壤污染是后果,要先防治好大气、水污染等,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土壤污染的恶化;四是土壤污染的调查、监测、防治等技术、管理都比较复杂,并且是建立在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基础上的。
新华社郑州10月24日电(记者王林园)记者从河南省环保厅获悉,该省已下达2018年度5000万元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