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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水上交通安全与纠纷处理情况白皮书(2)

2018-10-18 14:16:0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据了解,宁波海事法院是全国首家受理海事民事、海事行政、海事刑事案件“三审合一”的试点法院,2013年4月1日起受理海事行政案件以来,已办结海事行政案件24件。2017年6月受理首起马耳他籍外轮在象山港海域撞沉我渔船致使14名船员死亡,5名船员失踪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由于该轮船东主动赔偿死亡和失踪人员近亲属共计人民币2245万元,该轮责任人艾伦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开创了全国海事审判“三审合一”的成功典范,对海事刑事、海事行政、海事民商事相关案件的协调处理带来便利,也有利于涉海法律法规的统一实施、强化法律责任、打击海上犯罪、规范和引导涉海行为。

该院副院长邬先江介绍说,在浙江沿海水域水上事故引发的16类海事纠纷中,收案前三的为海上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506件,海事债权确权纠纷267件,船舶碰撞、触碰损害责任纠纷134件,三类纠纷合计907件,占比约77.52%。其次为申请宣告死亡117件,其他纠纷146件。近年来,宁波海事法院与浙江海事局通力协作,深化定期会商、信息通报、司法移送等协作机制,制定了一整套科学有效的防范及应对措施,妥善处置了民船撞坏军事设施、海上无主船舶依法处置、不明沉船阻碍军事航道清理等新类型案件,有效服务浙江海洋经济发展。

《白皮书》分析了错综复杂的海事事故及引发纠纷的成因,结合两家单位事故处理和司法审判实践,从航运企业的主体责任、船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海上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索赔等方面提出建议。

《白皮书》还发布了十个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及海事纠纷化解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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