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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压减督查数量提高时效 减轻基层负担

2018-09-30 16:48:2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长春9月30日电(记者段续)记者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督查工作,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压减督查数量,提高督查实效、减轻基层负担。在督查中要突出重点,着力减少一般性督查活动。

吉林省要求,要严格执行督查立项制度,各级政府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面向下级政府及部门的督查、督导等活动。以政府名义开展的督查,必须经本级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督查机构或者督查机构委托相关单位组织实施。以部门名义开展的专项督查,需报经本级政府同意,经本级政府督查机构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在督查中,吉林省要求各级政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把督查与调研、实地督查与书面督查、明察与暗访、政府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等有机结合。

通知还指出,自上而下的实地督查活动能合尽合、能并尽并、能简尽简,一般不搞单独督查。对重点事项,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增强实效。同时,进一步健全督查问责和容错纠错机制,促进形成主动能为、竞相作为、务实有为的局面。

此外,吉林省要求各级政府逐级落实工作责任,从源头减少督查活动。要求各地、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分内工作,把功夫下在平时,第一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及时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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