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推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省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设立作风建设曝光台,对作风建设年活动期间发现和查处的典型问题分批次通报曝光。全省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要以案为戒,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以只争朝夕的干事创业状态投入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伟大进程中去。
2018年7月18日,临夏州东乡县果园、达板、凤山三个乡镇的5个村发生暴雨山洪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临夏州委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在这起事件处置过程中,临夏州防汛办对灾情掌握不及时,东乡县防汛部门对汛情研判不到位、信息上报不及时,东乡县水务水电部门对防汛预警设备维护不及时、作用发挥不到位,影响了防灾工作的进行和效果。
经临夏州纪委监委,州、县、镇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给予东乡县委常委、副县长马德智党内警告处分;对临夏州水务水电局副调研员、州防汛办主任李海云进行告诫约谈;免去马永虎东乡县水务水电局局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职务;对东乡县水务水电局分管副局长郭良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东乡县防汛办主任汪玉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东乡县达板镇崔家村村委会主任马忠林党内警告处分,对二社社长马有努斯、三社社长马英华进行告诫约谈;给予东乡县果园镇陈何村村委会副主任兼村文书何录退党内警告处分,对村党支部书记陈录退、村委会主任牟世华进行告诫约谈。
(原题为《关于对临夏州东乡县“7·18”暴雨山洪灾害相关责任人问责情况的通报》)
在9月26日进行的《北京市小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草案)》二审中,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小型食品业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政府部门实行首问负责制,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