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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19名干部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组织处理

2018-09-25 16:16: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长春9月25日电(记者段续)记者从吉林省委了解到,为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吉林省委决定对19名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白城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惠洲,组织部部长房书君,人事处长王世龙等3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严格要求自己,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作为高校工作者,失德失范,败坏学校风气,给予以上3人免职处理,调离高教系统。

吉林省纪委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原任吉林省纪委驻吉林省商务厅纪检组组长)王智初、吉林省纪委驻吉林省商务厅纪检组组长钱庆山、吉林省纪委驻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韩玲等3人,作为纪检组长,抓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不细,工作失职失责失察,该监督不监督、该提醒不提醒、该发现不发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所在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给予以上3人免职处理。

长春石头口门水库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德双,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国涛等2人,政治站位不高,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宽松软,对环保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应付敷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赵德双免职处理,给予刘国涛调整岗位处理。

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白河林业局局长江礼家,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积极、不主动,拖延整改、虚假整改;明知所辖景区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仍允许违规运营;越权批准和决定景区非法占用林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给予免职处理。

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祥国,在任吉林白山原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临江市林业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不落实,对自然保护区长期疏于管理,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失察,导致辖区内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给予免职处理。

此外,还有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卢永哲、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志勇、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孙守辉等9人因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不负责等原因,受到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调整岗位等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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