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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拟将存在行贿记录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2)

福建:拟将存在行贿记录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2)
2018-09-11 07:42:0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今年2月,龙海市纪委监委对该市市委台工办原主任、室务会召集人吴志鸿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龙海市监委果断对涉嫌行贿的私营企业主郑国章采取留置措施。在审查调查中,郑国章交代了多次向时任龙海市白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志鸿行贿的违法犯罪事实,令吴志鸿心理防线迅速坍塌,如实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实践证明,果断对郑国章采取留置措施,对该案的快速突破,起到了关键的作用。”龙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郭武俊表示。

“受贿行贿一起查,对行贿者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有利于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行贿的良好氛围。”惠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林育伟表示。在这种高压态势下,今年4月,潜逃5年之久的“两非”行贿人员陈锡民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来到惠安县监委投案。

“在严查行贿者本人的同时,对于其通过行贿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也要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和取消,让‘围猎’者付出沉重代价。”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将存在行贿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在行政许可、评先创优、资格评定等方面予以限制,真正让行贿者寸步难行。(福建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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