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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9月6日电(记者詹奕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6日通报,经该院指定管辖,广东省珠海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泽中(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日前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7年,李泽中在担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珠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李泽中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