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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件事 湖北畜牧兽医局一日连发三封公开信

2018-08-22 09:06:00      参与评论()人

八、加强对进出屠宰厂(场)外来人员管理,限定活动区域,并定时对厂区巡查,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是我们生猪屠宰厂(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希望大家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共同为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疫情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因为这件事 湖北畜牧兽医局一日连发三封公开信

致全省各动物经纪人:

一、严禁从郑州市、沈阳市、连云港市等非洲猪瘟高风险区调入生猪及未经高温处理的猪产品。从低风险区调入的不得途经高风险区。违规运输的,一律扣押并作无害化处理。

二、运输畜禽必须申报检疫,并持有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收购散户畜禽时,受养殖场(户)委托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和申报材料。

三、运输畜禽必须凭检疫合格证明承运,装载前、卸载后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经纪活动中,要详细记录检疫证明号码、运载时间、畜禽种类、数量、启运地点、到达地点、车辆消毒以及运输过程中染疫、病死、死因不明畜禽处置等情况。

四、运输过程中发现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其尸体及排泄物应当委托途经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处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五、运载畜禽的车辆应当具有防止畜禽粪尿和垫料等渗漏、遗撒的设施或措施,便于清洗、消毒。对残留的畜禽粪尿、饲料、垫料等废弃物收集后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乱丢乱扔;对装载笼具、工具用具及车辆彻底消毒,交替使用消毒剂。

六、自觉接受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检查,进行消毒和取得签章后通行。经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应当主动出示检疫合格证明。

七、运输中发生不明原因大量死亡、发现走私和收购贩卖病畜禽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或兽医主管部门。

来源: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孟静、通讯员谢毅

原标题:是什么事,让湖北这个部门一连发了三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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