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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小区厨房下水口崩裂污物喷涌 业主起诉物业公司获赔5万余元

2018-08-15 14:26:0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青年网北京8月15日电 (记者 李晗 通讯员 瞿叶娟) 2017年8月12日晚9时许,家住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某小区一楼的业主王成(化名),发现厨房下水疏通口突然崩裂,大量厨房、卫生间的污物、污水喷涌而出,臭气熏天,无法正常使用房屋,他决定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王成财产损失52217元及误工费损失500元。

  当天晚上,虽然及时清理了厨房,但王成仍旧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回忆起脏物满地、污水蔓延的场面,闻到屋内残余的臭味,王成每每都想呕吐,他认为物业公司对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是因为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履行清掏下水管道的义务,导致大量污水、污物堵塞在一楼下水管道内。污水、污物才将检修管的螺帽喷开。王成认为应该由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将其起诉至法院。

  物业公司提出,他们不存在侵权行为。经检修人员初步查明,污水管道堵塞是因为楼上业主将卫生纸等厕所垃圾投入下水管所致,侵权人应该是二楼以上全体业主。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下水管清掏每年进行一次。2016年8月31日物业公司已经组织专业人员对下水管进行了清掏。

  2017年物业公司从8月份开始对各楼下水管道进行清掏,在还没有清掏到王成所在楼道时即发生了污水管道堵塞问题。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第一时间赶到王成家积极进行疏通,并派出保洁人员帮助王成清理。经专业机构评估,王成的财产损失为52217元。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的清掏行为是为了避免公共管道的堵塞,并非仅仅为了完成清掏行为。现因公共下水管道堵塞导致王成财产受损,因视为物业公司对公共管道维护不力,物业公司职责履行不到位应该对王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王成财产损失52217元及误工费损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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