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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副书记被“双开”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

2018-08-15 06:56:02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赵明伟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极其严重,在安徽查办职务犯罪历史上也是罕见的。2010年至2017年,赵明伟在担任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期间,与个体商人串通,采取一个在前台“拉生意”,一个在后台“通绿灯”的方式,为他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方面谋取利益,从中收取巨额好处。同时,赵明伟通过审批招标环节、设置招标条件等多种形式,帮助多家公司在蚌埠中标,其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金额特别巨大。

由于担心收受的大量现金存放家中,容易暴露自己违纪违法问题,赵明伟将现金分别交与多人保管。同时,多次与相关人员串供,打听组织调查情况,订立攻守同盟,要求他们对外否认与其有任何非正常经济往来,企图对抗组织审查。

赵明伟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不要把自己的安全建立在别人不出事上”,这是赵明伟时常挂在嘴边的廉政警言,但他人前正气凛然,人后肆意敛财,说一套、做一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信念丧失、政德缺失,目无法纪、胆大妄为,是典型的“两面人”。

  坚决清理门户释放了怎样的信号?

赵明伟是在纪检监察岗位上“落马”的,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这个案件查处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安徽省纪委监委在坚持质量底线的基础上,从严从快查处。

“得知省纪委在调查我,内心非常害怕,又没勇气主动找组织坦白自首,还错误地认为自己是内部人,组织会网开一面给自己一次谈话的机会,到时视情况再交代,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没想到党纪国法这么严。”赵明伟在忏悔书中说。

反腐无禁区!赵明伟案再次释放一个强烈信号: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对于那些企图混入纪检监察机关,把纪检监察机关当作“挡箭牌、护身符”寻求庇护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决清理门户,不遮丑、不偏袒、不护短,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坚决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正气充盈。

赵明伟在忏悔书中说:“我愿意以身说法,借此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哪里都不是腐败的避风港、安稳岗,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赵明伟案的查处,彰显了安徽省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本报记者 毛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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