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卫生健康委解答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有关问题

2018-08-08 15:53:2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对接种者实行分类跟踪观察

问: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跟踪观察?

答:对已被犬、猫等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肤、开放性伤口、粘膜已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组织(以上情况称为暴露)的人,在接种疫苗3个月内,进行重点观察,3个月后一般进行自我观察。1年后原则上不进行跟踪观察。但如有异常情况,可电话、网络咨询,或到接种单位咨询,必要时进行跟踪观察。

对没有发生暴露情况而主动接种者,一般接种后1年内进行自我观察。1年以上的接种者,一般不需要跟踪观察,但如有异常情况,可电话、网络咨询,或到接种单位咨询,必要时进行跟踪观察。

问: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未满1年及超过1年的,分别应该如何进行跟踪观察?

答:如果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不满3个月,需要进行重点观察。群众可通过公布的地址,到接种单位设立的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点咨询并接受现场观察;也可通过公布的接种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网络等方式咨询。接种疫苗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建议进行自我观察,如有较大疑问可电话、网络咨询或到接种单位现场咨询。

已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1年以上的,如无明显不适症状,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跟踪观察,但如有异常情况或疑虑,可及时通过电话、网络咨询,或到接种单位咨询。

问:跟踪观察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一看伤口情况。例如伤口是否愈合等。

二看神经精神症状。例如是否出现易怒、恐惧等症状。

三看狂犬病典型症状。例如是否出现恐水、恐风、恐声等症状。

科学看待狂犬病及狂犬病疫苗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