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远期售汇征收风险准备金不属于资本管制,也并非行政性措施,而是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一部分。”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要求金融机构按其远期售汇签约额的20%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相当于让银行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亏损而计提风险准备,通过价格传导抑制企业远期售汇的顺周期行为,属于透明、非歧视性、价格型的逆周期宏观审慎政策工具。
业内人士表示,外汇风险准备金由金融机构交存,不对企业。为满足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的要求,银行会调整资产负债管理,通过价格传导抑制企业远期售汇的顺周期行为,对于有实际套保需求的企业而言,影响并不大。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外汇市场监测,根据形势发展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逆周期调节,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