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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推行“路长制”治理城市道路脏乱差

2018-07-29 12:11: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郑州7月29日电(记者史林静)河流有河长,湖泊有湖长,道路也要设路长。郑州市政府日前表示,今年年底前郑州将全面实施“路长制”管理模式。“路长”对路段内的问题如机动车和共享单车无序堆放、“牛皮癣”小广告、噪声污染等,都将负起相应治理职责。

路长由谁来担任?根据郑州市政府相关方案,各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辖区总路长,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副总路长,分包乡镇(办)的区(开发区)县处级领导担任所分包乡镇(办)的一级路长,各乡镇(办)设立二级路长。其中,总路长每半月巡查一次,一级路长每周巡查一次,二级路长每日巡查,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郑州市对路长建立“包秩序、包卫生、包立面”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其中,包秩序即无车辆乱停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乱堆放物料等;包卫生即做到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卫生设施完好整洁等;包立面即门头牌匾无破损、无乱贴乱画、无私拉乱扯等。在道路或墙面适当位置,将统一设置“道路管理责任公示牌”,标明路长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工作内容、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方便市民监督。

郑州还将开展红黑旗评比对路长工作进行考核。其中,每月评比一次,设红旗路段100个,黑旗路段20个。对连续2次或累计3次评为黑旗的路段,对其路长进行黄牌警告。对连续3次或累计4次评为黑旗的路段,由同级监察委对路长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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