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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一纪检组长违规接受宴请被查处

2018-07-26 06:41: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放心吧,我都安排好了。”马某说。

随后,考察组成员乘坐马某的私家车赴郭某提前预订的餐馆就餐,后城建综合开发总公司经理吴某、物业公司副经理刘某、党办主任田某相继赶到餐馆就餐。其间,郭某在超市购买十年老白汾酒3瓶、酸奶一箱、云烟两盒,共计386元。

●查处经过

2017年12月5日晚,晋城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魏斌接受被考察对象宴请问题的反映后,随即派员到魏斌就餐餐馆进行调查核实并取证。为应付核查,魏斌支付了就餐费用410元;马某付给郭某购买烟酒、酸奶的费用386元。

12月6日,晋城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同志对取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认定,并与当晚参加饭局的马某、郭某、吴某等人谈话后,调查组决定与魏斌见面。

“考察工作结束后,你们去了哪里?”

“考察工作结束后,市城建综合开发总公司副经理马某提出请考察组吃饭,我婉拒了。在把我们送下楼的过程中,马某又多次盛情邀请我们共同吃饭,我面子上拗不过,就答应了。我们就在旁边找了个小饭店,几个朋友聚聚。”

“当天被考察对象参加了没有?”

“没有,就是马某叫的几个朋友,具体是谁我也不清楚。”

“那你想想郭某参加当晚饭局了没有?”

“好像是参加了。”

“那他是不是当天的考察对象?”

“这我不太清楚。”

“你是考察组组长,考察对象你能不清楚?”

“这个,这个……”魏斌顿时找不到理由,见无法搪塞,魏斌只好交代了违规接受被考察对象宴请的事情始末。

“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者更应该守纪,但我却没有在遵规守纪方面做出表率,反而心存侥幸,触犯了党规党纪,给组织抹了黑,我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和愧疚,我愿意接受组织的一切处理。”魏斌在检讨书中这样写道。(李江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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