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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科研诚信管理专业化常态化——专家解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之一

2018-07-17 07:26:0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近年来,科研诚信规范教育日益受到我国政府和学界的重视,但仍然存在制度化的教育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李真真认为,科研诚信是一整套的知识体系,诚信教育不应该是一次性的,而应该是常态化的;不应该仅针对青年学生,也应包括资深的科研人员。

李真真指出,目前一些科研人员对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不甚了解,或者没有系统地学习过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的知识。《意见》提出,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加强经常性的科研诚信教育,有利于科研人员更为深入地了解诚信规范、理解这些规范的内涵,从而将科研诚信教育与科学实践活动更好地结合起来。

  严肃责任追究,促进形成良好的科研环境

《意见》提出,要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建立跨部门联合调查机制,组织开展对科研诚信重大案件联合调查,坚持零容忍,保持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肃责任追究。

李真真指出,《意见》明确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终身追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体现了严厉打击科研不端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针对近年来多次曝光的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以及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等违法违规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应主动开展调查,严肃惩处。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对科研人员、相关机构、组织等的科研诚信状况进行记录。加强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应用,逐步推动科研诚信信息系统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科研诚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分阶段分权限实现信息共享,为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提供支撑。

李真真说,加强科研诚信信息共享、规范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将有利于对科研活动的全流程诚信管理,也将为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

李真真认为,科研诚信建设离不开良好的科研环境,既包括政策环境,也包括文化环境,两者间是互动的关系。她认为,此次印发的《意见》回应了科技界的需求和呼声,将对良好科研环境的形成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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