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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村级财务, “明算账”莫变“明面账”!

2018-07-13 08:26:1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随着村级财务管理趋严,大部分村干部对村级财务中哪些可以开支、哪些不能开支有了明确认识,有些村干部就开始搞变通、做假账,给不合规费用“改名换姓”,使其“变身”合规项目支出,逃避监管。

虚列支出、重复列支、虚报冒领,不合规支出由明转暗,“变身”明面上的合规账目……村级财务造假的手法五花八门。

  为何监督失灵?

目前,我国基本构建了较完善的村级财务管理和集体资产监督体系,外部有乡镇财政所管“收支”,农经站管“审计”,另有村监委会负责内部监督。但在具体实践中,部分农村的财务存在内部监管失灵,外部监管乏力的问题。

以蒲山新街社区为例,蒲山镇多年前已撤销农经站,收归南阳市卧龙区农业局。基层干部反映,农经站有村级财务审计监督职能,乡镇农经站撤销后,缺少专职的审计人员,尽管实行了“村财乡管”,但村级财务审计监督难以定期大范围开展实施,使得村级财务造假有机可乘。

至于村监委会,虽然能发挥一定作用,但在不少村,监督效果一般。有村监委会主任坦言,监督是得罪人的差事,在农村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长久监督需要有上级部门的撑腰打气。

基层干部建议,应由审计、财政、农业部门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集体经济较强的村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论由农业部门统一按村建档、信息共享。此外,还建议村级财务审计与村“两委”任期同步完成,让上届村干部清白离任,下届村干部放心接手。

在加强惩戒方面,基层干部表示在惩处村干部腐败问题时,有重党纪处分、轻经济处罚的现象。一些腐败村干部尽管丢了面子,却仍得了好处,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微腐败”的惩戒力度。

(孙清清 牛少杰)

关键词:财务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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