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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村级财务, “明算账”莫变“明面账”!

2018-07-13 08:26:1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明确村监委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

随着“村财乡管”,村监委会成立,村级财务监管机制日益健全。与此同时,一些村难以入账的项目开始通过各种手法“穿衣戴帽”、弄虚作假,须引起警惕。

  不合规费用“改名换姓”

今年3月至6月,河南同步进行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在南阳市蒲山镇蒲山新街社区,“两委”换届异常艰难。在此期间,多年前的财务问题沉渣泛起,村里淤积多年的矛盾再次“井喷”,一时间上访不断。“一摊烂账”,让其从一个富裕先进村变成软弱涣散村。

采访中,半月谈记者看到一份2006年至2008年、2010年至2014年的蒲山新街社区财务收支情况明细表。明细表显示,在2010年“村财乡管”前,该社区多年收不抵支,支出名目繁多。比如,2007年招待费项高达6.6万元;支出村组干部工资4.09万元,是2006年同项支出的2倍多。

半月谈记者发现,“村财乡管”前,各种不当开销是“明算账”,并不避讳放到账本里让人看到;“村财乡管”后,却变为“明面账”,各种不当开销戴上各种“帽子”,伪装起来。

蒲山镇财政所“三资”中心提供的会计资料显示,2011年至2013年,蒲山新街社区每年以“误工补贴”“奖金”“管理费”等名义,在正规“村组干部工资”之外,给社区党支部书记、会计、监委会主任等干部发钱,共计10万元左右。

无独有偶。近年河南省临颍县审计局在审计该县一个村的财务收支时,发现该村党支部书记、村会计、村监委会主任等人串通虚列支出,以“防火机械费”“清洁家园人工费”名义,变通报销以前可以堂而皇之入账的招待费。

关键词:财务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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