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广告
渠道多元危害大
“最理想的纯天然绿色健康食品”“标志着糖尿病即将被人类战胜”“对人体没有任何依赖性和副作用”……难以想象,这些看似“患者福音”的广告语,均来自某种已被查处的保健品的“官方网站”。
今年6月,浙江台州警方通报了全省最大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案,涉案金额超16亿元。2017年9月,台州警方在一次网络巡查中,发现两名黄岩人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向糖尿病患者宣传销售多种降糖保健品。从2016年5月至今年1月,通过手机微信、官方网站等互联网平台,该保健品在全国销售超4200万盒。
随意在网络上搜索被查处的药品名称,就能在某个网络社区内,发现这些非法保健品打着“真实效果,真实感受,不看后悔”旗号发布的广告帖,甚至还提供货到付款的“无忧”服务,足见其丰富的销售经验。涉案人之一周某,自称这些年一直活跃在各个电商平台找赚钱机会,最终锁定了保健品这个项目,“我看网上的保健品销量很好,来钱又快”。这也在某种程度上道出了互联网虚假广告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原因。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练育强:
互联网广告门槛低,不受广告主体资质的限制,且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三种身份于一体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执法人员很难认定广告主体;此外,网络上的一般注册用户都可以发布各种信息,商业广告常常与网络信息交织在一起,使信息和广告界限越来越模糊不清。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高效的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避免“谁都管”又“无人管”的局面。同时,要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完善互联网广告经营单位的内部管理,建立起严格的广告承接、验证、内部审查等制度,保证互联网广告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