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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8-07-11 15:11: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赵英民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倪 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戴东昌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刘雅鸣   气象局局长

努尔·白克力  能源局局长

贺天才     山西省副省长

欧阳晓晖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于国安     山东省副省长

刘 伟     河南省副省长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兼任,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级负责同志。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人员参加。相关部门和省级政府每年向领导小组报告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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