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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诚信缺失:广告商追求经济利益 需加强监管力度

2018-07-10 07:31:0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打击虚假广告,相关部门已经做了不少努力。如何更好治理虚假广告现象呢?滕立章认为,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仍然过低。目前,对于虚假广告的处罚主要是和广告费用挂钩,而处罚力度与广告收益相比可能只是“九牛一毛”,对市场主体的法律威慑作用不够。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深有同感。虚假广告导致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不仅违反广告法,可能还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但截至目前,虚假广告更多的是行政处罚,对广告法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往往没有落到实处。违反合同法、侵权责任法,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害的广告侵权责任,惩处的案例更是少之又少。

由此可见,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广告相关方的责任。比如,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平台应追究责任,严重违法的应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虚假广告的直接责任人可以尝试建立从业黑名单制度,避免违法人员“金蝉脱壳”,频繁更换经营主体。

同时,从源头端做好准入资质把控,形成多部门联防共治的格局:市场监管部门动态监测,及时发现网上虚假违法广告;网络监管部门认真审核和监督,清理整顿违法违规接入服务商;公安机关加大案件侦破和惩处力度。

金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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