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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落地在即 工资与效益挂钩强调“挣出来”

2018-07-09 07:20:0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是调节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方式,也是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工资总额管理又涉及广大国企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历来受到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据赵世堂介绍,2003年以来,国企改革进入了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企改革的阶段,过去十五年,国企收入分配领域改革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承接起步期,2003年至2007年,各级国资委在依法承接原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工资监管职能的基础上,从出资人的角度,持续对工效挂钩管理办法进行改革和完善,初步构建了出资人对企业的工资总额调控体系,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高速增长的同时,保障了职工工资较快提高。

第二阶段则是改革突破期,重点是探索和建立工资预算管理的体制机制。据了解,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在部分重点行业启动了工资总额预算试点,着手建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体系,2010年、2012年先后印发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实现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全覆盖。同期各地国资委也大胆实践,上下联动,全国国资委系统逐步构建起了与所监管企业实际相结合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体系。

“可以说,这个时期的改革突破,为全国国有企业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改革蓝本。”赵世堂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而2014年以后,在深化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工资总额管理则进入持续深化期,重点以分类管理为手段,出台了工资总额备案制、周期制管理,实施特别奖励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且,从2016年开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三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和研究的基础上,数易其稿,起草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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