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一超市向未成年人售烟被查处 深圳拟开“首罚”(3)

一超市向未成年人售烟被查处 深圳拟开“首罚”(3)
2018-07-06 15:27:35 中国青年网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取证难和执法难有待解决。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孙卫强坦言,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十分困难,商家售卖过程和未成年人身份界定是调查取证的两大难点。此次取证,市场监管所发动全部执法人员,经过三四天的走访才找到了这名学生。

在廖文科看来,深圳市为控烟执法开了一个好头,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希望更多控烟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无烟环境。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研究员杨杰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在现阶段仅仅依靠宣传教育让销售商自觉地不把烟草售卖给未成年人不太现实,应该加大执法力度。相关烟草管理部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灵活运用违法证据采集的手段,对违法行为予以强烈打击。

■ 背景

调查称八成售烟点未拒未成年人买烟

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我国早有明文规定。

早在1991年我国《烟草专卖法》就提出,禁止中小学生吸烟。1999年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此后,2007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在此基础上,近年来,全国近20个城市出台地方性控烟法规,对向未成年人售烟作出更具体的限制,并明确了处罚细则。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烟草制品销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