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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再婚禁办酒席”:权力之手不能伸得太长(2)

“复婚再婚禁办酒席”:权力之手不能伸得太长(2)
2018-07-04 07:31:02 新华网

拿“复婚再婚禁办酒席”的做法来说,此举的确是出于善意初衷——据了解,当地“民间办酒吃到人穷”,非但办酒名目众多,还形成了礼金攀比的恶性循环,让民众苦不堪言,所以才出手整治。但是“初衷”从来都不是舆论评判政策的唯一尺度,依据的合理性与手段的合规性,才是绕不过的评判基点。

问题是,以红头文件“指导”的名义,禁止属于民众私域范畴的复婚再婚宴请,既是对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的违背,也容易引来歧视复婚再婚之嫌。通观这类禁止民众复婚再婚办酒的文件,基本上都找不到过硬的法律依据。

基层文明委发布的指导意见虽为非强制性的规范性文件,但亦有其效力,也应慎之又慎,在“规范”民众之前先规范自身行为,将其严格框定在法治框架内。就治酒席乱象而言,引导民众顺着村民自治渠道拟定“村规民约”,就比用红头文件一刀切地禁止要好。

道理还是那些旧道理: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政,而不能任由权力冲动越位“出笼”。可无论是前不久有地方规定“要彩礼过多以贩卖人口论处”,还是“复婚再婚禁办酒席”之类的奇葩规定屡批难消、动辄借尸还魂,都说明有些地方、部门仍未将法治意识嵌入行政运作中。

□侃人(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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