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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高尔夫球场为何能侵占湿地自然保护区十余年

2018-06-27 17:45:5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丽江玉龙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承认,关于球场占用保护区用地一事,一直没有上报相关部门,现在一部分球道、绿化地确实占用了保护区。

地方有关部门是否知道高尔夫球场违法占地的情况?有当地干部称,2006年林业部门实施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制度时,该项目已建设完成。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就施行了。而且,2003年的环评意见也要求项目应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才同意建设。所以,“项目建设早于林业行政许可”的说法站不住脚。

丽江市林业局副局长和林海说,这个项目建设时间很早,属于监管盲区。以往林业部门去检查的重点是有无占用林地,没意识到是占用保护区。

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何俊祥坦承,管护局成立时间较晚,工作重点放在拉市海核心区生态保护和候鸟检测,忽视了文笔水库实验区部分被占用情况。

  至今未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屡次被要求整改

长期以来,高尔夫球场因高耗水、高污染经常受到争议。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尽管该项目的补充环评至今未批,也没有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但10多年来却一直公开对外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央环保督察人员发现,玉龙生态旅游度假区高尔夫球场在2003年取得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后,在设计和建设上做了更改,却没有重新报批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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