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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作——访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副局长舒国华

2018-06-27 08:01: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跨省协作提出具体要求,规定必要时可组织对复杂疑难案件的跨省专家会商,在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鉴定人合法权益上开展省际协作,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信息交换和鉴定援助异地协作,实现司法鉴定信息化管理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跨省援助绿色通道。

  记者: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应着力做好哪几项工作?

舒国华:好的政策关键要抓好落实。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首先要加快准入一批资质能力强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满足诉讼急需。特别要鼓励和引导优质科研机构、大学院校申请登记准入,着力满足环境诉讼案件鉴定需求。同时综合考虑长江经济带执法、司法需要,分步编制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机构发展规划。

其次要加强对管理干部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的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专业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人素质能力。要加强与执法办案、发改物价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完善环境损害鉴定的特殊程序要求,加快制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认真解决环境损害鉴定周期过长、费用偏高等问题。要严格规范管理监督,从严治鉴、严格监管,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此外,还要加强省际协同,推动区域协作。司法部将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办,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创新发展、共赢发展,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职能作用,服务长江经济带。(记者 魏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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