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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将重点查处社会组织名称违规使用中国、国家等字样

2018-06-25 14:16: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民政部要求,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名称管理自查工作。自查工作要与完善名称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加强审核把关,提高审核质量;要与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发现登记管理工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依纪予以处理;要与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对已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的数据要进行全量核查,发现数据项不完整、数据录入不规范、登记业务不规范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民政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使用名称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查处社会组织未规范使用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名称的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查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违规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开展活动未冠有所属社会组织名称等行为。通过监督检查,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科学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退出机制,促进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发挥积极作用。

民政部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指导和请示制度。地方民政部门在名称审核、管理过程中涉及法规政策适用不清楚的,应统一由省级民政部门向民政部书面请示。切实加强专项检查和社会监督。省级民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开展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于今年年底前对各地开展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自查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本通知发布之后新登记社会组织名称审核仍不规范的,发现一起,通报批评一起。各地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相关投诉举报,规范社会组织活动,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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