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科技经费和政策性基金管理使用是审计重点
今年1月,审计署印发《2018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进一步突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其中,是否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今年审计的重点内容。审计机关将持续关注国家科技经费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以及科技创新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审计公告就对部分地区在推动创新创业方面存在的问题“揭盖”。审计发现,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管理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落实支持区域及领域要求不到位;科技部、财政部管理的5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未及时发挥效益;云南、陕西、江西、宁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还有58.82亿元未能及时使用;河北发改委在该省拟成立的“央企合作发展基金”未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情况下申请并获得政府出资,造成5亿元资金闲置。
下一阶段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将如何聚焦重点,靶向发力?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介绍,审计机关将持续关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揭示去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违规举债“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的问题,揭示地方政府累积的债务风险,推动严格遏制增量隐性债务、稳妥处置存量隐性债务。
以政策、资金为主线,持续突出“精准、安全、绩效”的审计重点,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作风不实问题。
持续关注污染防治、绿色生产和消费方面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相关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修复工程项目进展情况。